1. 鋼結構安裝前,應對鋼構件的質量進行檢查。鋼構件的變形、缺陷超出允許偏差時,應進行處理。
2. 鋼結構安裝的測量和校正,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相應的工藝。厚鋼板和異種鋼板的焊接、高強度螺栓安裝、栓釘焊和負溫度下施工等主要工藝,應在安裝前進行工藝試驗,編制相應的施工工藝。
3. 鋼結構采用大拼裝單元進行安裝時,對容易變形的鋼構件應進行強度和穩定性驗算,必要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4. 鋼結構采用綜合安裝時,應劃分成若干獨立單元。每一單元的全部鋼構勾件安裝完畢后,應形成空間剛度單元。
5. 大型構件或組成塊體的網架結構,采用單機或多機抬吊安裝及高空滑移安裝時,吊點必須經計算確定。
6. 鋼結構的柱、梁、屋架、支撐等主要構件安裝就位后,應立即進行校正、固定。當天安裝的鋼構件應形成穩定的空間體系。
7. 鋼結構安裝、校正時,應根據風力、溫差、日照等外界環境和焊接變形等因因素的影響,采取相應的調整措施。
8. 利用安裝好的鋼結構吊裝其他構件和設備時,應征得設計單位同意,并應進行驗算,采取相應措施。
9. 設計要求頂緊的節點,接觸面應有70%的面緊貼。用0.3mm厚塞尺檢查,可插人的面積之和不得大于接觸頂緊總面積的30%;邊緣最大間隙不應大于0.8mm。
10. 鋼柱校正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柱基標高調整。根據鋼柱實長、柱底平整度、鋼牛腿頂部與柱底的距離來確定基礎標高的調整數值,重點要保證鋼牛腿頂部標高值。
2) 縱橫十字線,在鋼柱底部制作時,在柱底板側面打上通過安裝中心的互相垂直的四個點,用三個點與基礎面十字線對準即可。
3) 柱身垂直度校正。采用纜風校正或千斤頂校正,用兩臺呈90度放置的經緯儀檢查校正,擰緊螺栓。
11. 起重機梁安裝校正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標高校正,當起重機梁全部吊裝完畢后,用一臺水準儀對每根梁兩端的高程進行測量,將所有數據進行加權平均,算出一個標準值(此值應在允許偏差范圍內)。計算各點所需墊板厚度,經加工后墊平。
2) 縱橫軸線(包括直線度和軌距)和垂直度,利用經緯儀、鋼直尺、標尺和線錘進行測量和校正。
單層鋼結構安裝允許偏差應符合《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01)等相關施工規范/標準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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