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構造要求的禁忌
禁忌一、結構的支撐系統設置不合理;
禁忌二、焊接結構采用焊前預熱或焊后熱處理不合理;
禁忌三、焊縫金屬未與主體金屬相適應;
禁忌四、焊件厚度大于20mm的角接接頭焊縫,沒有采用收縮時不易引起層狀劈裂的構造;
禁忌五、在設計中任意加大焊縫;
禁忌六、不等厚(寬)焊件對焊接時,未將板寬或板厚切成斜面;
禁忌七、 角焊縫的最小厚度不合理;
禁忌八、角焊縫的焊腳尺寸過大;
禁忌九、側面焊縫的焊腳尺寸大而長度過;
禁忌十、在搭接連接中,搭接長度不合理;
禁忌十一、螺栓或鉚釘的距離不符合相關要求;
禁忌十二、對直接承受動力荷載的普通螺栓受拉連接沒有采用防止螺母松動的有效措施;
禁忌十三、橫隔的間距設置不合理;
禁忌十四、結點處相鄰焊縫之間的最小凈距不合理;
禁忌十五、焊接梁翼緣板設置不合理;
禁忌十六、焊接吊車桁架不符合要求;
禁忌十七、焊接梁的工地拼接采用的連接方式不合理;
禁忌十八、起重機鋼軌的接頭構造不能保證車輪平穩通過;
禁忌十九、柱腳在地面以下的部分采用了高強度等級的砼包裹;
禁忌二十、鋼結構防銹和防腐蝕措施不得當;
禁忌二一、受高溫作用的結構沒有根據其情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禁忌二二、設計使用年限不小于25年的建筑物,對使用期間不能重新涂裝的結構部位未采取特殊的防銹措施。
(鋼結構招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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