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本專業工業與民用建筑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2年;
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3年;
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4年;
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年;
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7年;
相近專業,實踐時間:
建筑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
鐵道工程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橋梁與隧道
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小型土木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4年
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年
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7年
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9年
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0年
不具備規定學歷報考者,所需具備的其他條件: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 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筑項目)不少于二項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3年
二、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的規定,凡符合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試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登錄本網站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并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具體報名時間及辦法詳見當年的報考簡章。
四、成績管理
參加一、二級注冊工程師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五、合格證書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合格者,由省人事廳分別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鋼結構招聘網)
文章轉載請注明轉自《鋼結構招聘網》